近日,山西运城一男子撞坏3节护栏被要求赔偿1.5万余元引起关注,有网友称“太贵”,直呼“天价”护栏割韭菜,质疑赔偿价格是否虚高。对此,维护方负责人并不认为自己的报价是“天价”,高报价是为了应对赔付方砍价。
如今,很多道路中间或两边都有护栏,目的是起到分隔、阻拦等安全保障作用。而一些车主由于开车时操作不慎,撞坏交通护栏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坏公私财物就得赔偿,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在交通护栏赔偿问题上,引发不少“故事”。
譬如,之前有车主撞坏45米护栏赔偿22500元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仅同意理赔9米,车主不服,公堂讨说法。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22500元。因公路护栏的损失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由保险公司赔付是应有之义。
在前述案例中,尚未涉及保险公司,而是车主与维护方在赔付问题上产生争执。赔偿明细显示,运城学苑路3节共10米护栏被陕西牌照车主撞坏,需赔15601元,后降至9000元。护栏维护方之所以报价高出不少,主要原因是为应对赔付方砍价。
由此看,当地交通护栏损坏赔付是一桩讨价还价的生意,与自由市场上其他商品讨价还价没两样,即一方故意高报价,另一方可以砍价,如果后者砍价能力不强,前者就能多赚一些钱。但交通护栏往往是国家公共财产,在赔付上不该讨价还价。
按说,公共财产损失应该按照实际价值来赔偿,即被撞坏的护栏实际价值是多少钱,就该赔偿多少钱。维护方在索赔时应出示护栏实际采购价格作为索赔依据,但在前述案例中,维护方却“狮子大开口”要价1.5万余元,允许砍价到9000元。
当地的护栏厂家认为,运城市区的护栏标准不一,赔付的标准不尽相同,撞坏3节护栏遭索赔15601元算不上“天价”,但的确有一些虚高。这不免让人产生一些联想:维护方多索赔的部分,会不会是单位的盈利手段或者说变成某些人的奖金?
有知情人称,此前撞坏上述维护方的护栏遭索赔超3.5万元,后庭前调解达成和解,赔付2.3万元。可见,索赔额与赔付额之间的水分极大,维护方认定的损坏数据及标准受到质疑。而撞歪护栏螺丝需赔偿整个护栏,更不合理,希望出台标准。
其实,一些地方交通事故损毁护栏是有明确赔偿标准的,比如某市规定:根据损毁量和不同部件据实计量核实。价格依据:材料市场价格与中标价综合核定。栏杆298元/米,其他部件立柱、防撞柱、指示牌等都有具体标准。这就能避免乱报价。
全国究竟有多少城市的交通护栏赔付,像运城一样没有统一标准,而是维护方在搞乱报价高报价?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赔付标准是否合理,不仅关乎车主合法权益,也关乎护栏维护方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公共财产损失赔偿是否统一。
显而易见,一旦各地交通护栏损坏赔偿都有统一明确的官方价格和赔付标准,那么维护方就无法“狮子大开口”随意报价,这种赔付就会走向规范化而不是变成讨价还价的生意。作为车主,既要谨慎驾驶避免撞坏护栏,也要警惕维护方报价虚高。
令人欣慰的是,在前述案例中,经双方协商,最终由车主自行购买材料维修,将撞坏的护栏恢复原状,维护方退还费用。这大概是车主较真的结果,避免了多赔钱。不过,运城当地护栏维护方在索赔方面乱报价的现象,还须以制度和标准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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