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这是一个属于劳动者的节日,我们不仅要向所有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更要为他们奉上一份特别的礼物——全国光伏政策和仍在发放的补贴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行业动态,掌握最新政策信息,为发展光伏事业添砖加瓦。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30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2年底,风电装机容量约3.7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未来8年,还有4.4亿千瓦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达成。为达成这一目标,各省纷纷出台风光装机目标。小固汇总了今年发布的各省光伏、储能装机目标:
小固每年都会整理各地光伏、储能补贴,帮助大家增加电站收益,2023年过去了1/3,各地也发布了很多新的补贴政策,叠加以往发布的补贴政策,可申领补贴的覆盖范围更大了,小固汇总如下:
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文仅放置部分补贴信息。扫码联系小固(微信号:PVxiaogu)领取《2023年全国补贴政策汇总》完整表格。
除了发布补贴这类鼓励装机的政策,政府也对光伏安装比例提出要求,甚至是强制性安装光伏政策,从利益和政策强制角度双向推动光伏发展。
2021年9月8日,住建部发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已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
2023年1月6日发布的《杨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结合市政设施建设、工业遗存改造、城市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推动开展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示范。
2023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的通知》指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面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光伏面积占屋顶面积的比例2023年不低于30%,2024年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50%;除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外的其他类型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光伏面积占屋顶面积的比例2023年不低于20%,2024年不低于30%,2025年不低于40%。
2023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2023年4月17日发布的《河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领域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打造一批“光伏+”特色工程,形成示范效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多模式创新合作建设户用光伏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安装率力争达50%以上。
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指出:到2023年,新建工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比例达到100%,新建光伏并网40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实现工业领域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双优化。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2022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中提到:国资为主投资标准厂房100%安装;党政机关、文体设施、学校医院等梳理排查“宜建尽建”;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宜建尽建”;商业企业: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企业“宜建尽建”;新建厂房:新建3000平米以上的工业建筑需同步设计安装。
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提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建筑提倡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要求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内容,鼓励以自发自用方式为主。
提到:全面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全县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大型车站等公共建筑屋顶、国有企业屋顶及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实现100%安装。两年内完成光伏装机1.8万千瓦,2022年计划建成1.5万千瓦。
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提到: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新招商引资企业须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十四五”期间,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符合条件的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2022年7月15日发布的《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意见》提出: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100%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将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土地供应条件以及施工图审、竣工验收等环节。
2022年9月2日发布的《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既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增装机容量55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工商业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30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户用屋顶安装光伏,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5兆瓦以上。
实施新建建(构)筑物光伏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屋顶应具备承载光伏发电系统能力,并同步设计,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建工业厂房要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
2022年10月27日发布的《姚安县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提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通过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新建房屋建筑强制安装,既有住宅建筑政府引导安装、既有非住宅建筑督促推动安装方式,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现有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
2022年6月21日经济部门预告“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加速光电发展,将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在考虑到受光条件与可免除认定标准后,必须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
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方案应至少明确以下事项:安装电弧故障断路器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组件,实现电弧智能检测和快速切断功能。
尽管这项政策还未真正落地,但部分地区已经发布文件要求电站具备AFCI或RSD等能力,小固汇总如下:
2022年10月27日发布的《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光伏项目必须具备组件级快速关断及管理能力,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2022年12月14日发布的《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直流侧电压大于120V的光伏项目建设使用的逆变器须具备防直流拉弧保护及防孤岛保护功能,需符合《光伏发电系统直流电弧保护技术要求》(GB/T39750-2021),且具备组件级快速关断及管理能力,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2022年12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办法》中提出:光伏组件应具有安全关断保护功能,保证逆变器关机,交流断电后,系统子阵内直流电压低于安全电压(120V)。
2022年12月27日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气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要求:直流侧最大系统电压大于或等于120V的系统应具备直流串联电弧保护功能。且系统宜具备快速关断功能,快速关断装置启动后30s内,以光伏方阵边缘外延305mm为边界,边界范围内的电压应降低到120V以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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